当前,生产建设项目弃渣场已成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重点监督管理的对象,也是水土保持领域关注
的热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提出“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
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1]。目前弃渣减量化、资源
化论证方案尚无明确的技术标准和规范。阐述了弃渣减量化和资源化的概念,探讨了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关系,阐明
不同类型生产建设项目弃土弃渣差异性,提出了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方案的编制大纲和编制要点,并以西藏某公
路项目为例,分析了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的过程。为论证方案编制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技术思路,对水土保持从业
人员具有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价值,并为后续从源头控制弃土弃渣产生、实现资源化利用和生态修复研究提供指导。